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本网
| 单位名称 |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1楼、4-6楼 |
| 联系电话 | 020-82165083 |
| 对外办事窗口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窗口 |
| 联系人 | 吴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82111600 |
| 邮政编码 | 510530 |
| 接访群众窗口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05室 |
信访工作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
| 信访工作机构 | 政策法规与信访科 |
| 接访(通信)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05室 |
| 电子邮箱 | gtghj-zcfg@hp.gov.cn |
| 投诉电话 | 020-82118256 |
| 接访时间 |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办公时间的,按具体通知的时间为准) |
| 信访事项申请及查询渠道 | 网上信访平台(自助):https://ts.gdwsxf.gd.gov.cn/440112/web/index 其他信访查询(人工):020-82112598或现场查询 |
| 信访事项受理范围 |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法受理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
群众来访工作流程:

提交资料:来访登记表、来访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材料。
办理时间:《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信访事项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
相关规定:《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答复不服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信访复查;第三十六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复查意见不服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信访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