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黄埔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第三批)》。按《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现将成果向社会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507室(邮编:510530)
二、电子邮件:qyc@gdd.gov.cn
三、有效反馈意见日期: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发送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四、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反馈意见需信息准确、完整,并与所公示内容相关,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