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涉及广州市黄埔区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占用黄埔区部分永久基本农田,不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本项目已列入《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粤府办〔2021〕27号)和《广东省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粤发改重点〔2023〕72号),属于可申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337号)的有关规定,需对项目涉及的《广州市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进行修改。现我局组织编制了《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涉及广州市黄埔区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拟按程序上报审批。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
公示内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涉及广州市黄埔区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附图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21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如对该规划修改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武装部A栋5楼
联系人:张俊杰,8211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