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洪圣沙深水码头项目海域使用权转让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此项目海域使用权申请转让的单位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用海地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以东,黄埔水道以南,大吉沙岛的西北面上,项目用海面积2.7074公顷,海域使用权人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至“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本次公示界址点如表
二、公示时间: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9日
三、公示期间对此项目用海有异议者,可向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提出意见。
四、本案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联系方式: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412室;邮编510000;联系人:黄江海、杨莹;联系电话:31715109。
特此公示。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