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广州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和人员实际情况,经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区教育督导室等相关部门审核,现将拟聘为我区第二届责任督学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聘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9日至2月4日
三、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部门:黄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605室
联系电话:82113316
在公示期限内,学校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教育督导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