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的运行监测和统计工作,及时掌握产业发展态势,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市工信局下达了《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详见附件1),根据市工信局统筹安排,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
二、填报时间
调查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按《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8〕134号)的要求,做好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报表填报工作。
(一)2018年统计年报报送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表(电制统企1表)
2、主要经济指标表(电制统企2表)
3、主要产品产、销、存表(电制统企3表)
4、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表(电制统企4表)
5、电子信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表(电制统企5表)
报送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及以上电子制造企业
报送时间:2019年3月15日前
(二)2019年定期季报报表报送内容。
1、主要经济指标季报(电制统企6表)
2、主要产品产、销、存季报(电制统企7表)
报送企业:电子信息制造业集团企业
报送时间:季报报表在季后30日内
(三)2019年定期月报报表报送内容。
主要经济指标月报(电制统企8表)
主要产品产、销、存月报(电制统企9表)
报送企业: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联系企业
报送时间:月报报表在月后15日内
三、报送方式
2018年统计年报以及2019年统计季报、月报均采用网上直报,由企业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http://data.gzii.gov.cn)填报。
四、工作要求
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需指定企业信息员负责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报表的填报工作,未在监测平台注册的企业请于2月25日前将新注册企业基本信息(附件2)报送至我局(邮箱地址:jxjxxcyc@gdd.gov.cn);各企业信息员要认真学习理解相关工作文件,按工作要求和规范,高质量完成该项监测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不合规范的数据。收到各级核查通知(短信)的,力争当天通过监测平台予以修正说明,确保信息客观真实。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新注册企业基本信息;